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转让北京会计师事务所两名合伙人可以继续任职

放大字体  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:2023-03-14 17:03:48    浏览次数:73
导读

转让北京会计师事务所两名合伙人可以继续任职 韩冷锋 15301056225现有一家北京普通合伙性质的会计师事务所转让,2022年成立还未开展业务,非常干净,注册资金50万,没有不良记录,注师可以继续在所里任职,可以做审

转让北京会计师事务所两名合伙人可以继续任职  韩冷锋  15301056225

 

有一家北京普通合伙性质的会计师事务所转让2022年成立还未开展业务,非常干净,注册资金50,没有不良记录,注师可以继续在所里任职,可以做审计报告,可以配合签字。有需要的话可以来电详聊

 

【会计师事务所注册条件】

(一)设立合伙会计师事务所,应当具备下列条件:

1)、有2名以上的合伙人;

2)、有书面合伙协议;

3)、有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;

4)、有固定的办公场所。

 

(二)设立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,应当具备下列条件:

1)、有5名以上的股东;

2)、有一定数量的专职从业人员;

3)、有不少于30万元的注册资本;

4)、有股东共同制定的章程;

5)、有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;

6)、有固定的办公场所。

 

北京会计师事务所转让情况如下:

公司名称:北京XX会计师事务所(普通合伙)

注册资本:50万元

注册地址:北京市

经营范围:许可项目:注册会计师业务。(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,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)一般项目:税务服务;技术服务、技术开发、技术咨询、技术交流、技术转让、技术推广。(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,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)(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。)

 

需要收购北京会计师事务所可以来电联系我

 
(文/小编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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